各院、所、中心、职能处(科)室,骨科医院党委、护校党总支、各支部:
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》(中发〔2007〕12号)和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、省卫生厅的要求,现就党员干部、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和意义
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。这次集中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引导大家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,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医疗卫生工作各项任务上来,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实现医院发展第二次历史性跨越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培训对象、时间、地点及学分授予
(一)培训对象:全院科以下党员、干部,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。
(二)培训时间:分3期,培训不少于3天,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,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。
(三)培训地点:医院11楼大会议室。
(四)学分授予:完成24学时,科教处授予省级Ⅱ类学分4分。
三、培训内容和专题
(一)培训内容: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,原原本本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,全面准确领会十七大的基本精神,重点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、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,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紧密联系医疗卫生工作实际,武装头脑、明确目标、理清思路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、促进发展。
(二)培训专题:
1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。
2、认真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,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。
3、认真落实《处方管理办法》,规范临床用药。
4、认真开展“整脏治乱”行动,建设文明医院。
5、建立医德考评制度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。
6、认真执行医保、物价政策,依法执业、依法行医。
7、加强医院管理,做好医院等级复审工作。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切实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。
(二)大力宏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。
(三)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学习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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